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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防水设计等级和设计施工要求
- 发布时间:2024-01-13 23:25:58
一、地下工程防水设计施工的总要求
1,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
2.本手册可供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山岭及水底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用参考。
3.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4.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
5.地下工程的防水,应采用经过试验、检测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质量可靠的新材料,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如国外普遍采用的膨润土防水技术和工艺。
6.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地下工程防水等级
各类地下工程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按围护结构允许渗漏水量划分为四级(表1―1)。
三、地下工程防水设计的一般要求
1.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根据使用功能、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合理确定。
(1)明挖法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1―2选用。
(2)暗挖法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1―3选用。
2.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工程,应采用耐侵蚀的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卷材或涂料等防水材料。
3.处于冻土层中的工程,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其混凝土抗冻融循环不得少于100次。
4.结构刚度较差或受振动作用的工程,应采用卷材、涂料等柔性防水材料。
5.重视附加防水层的选择。重要地下工程的防水国内外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自防水和附加防水层防水,即刚柔相济、多道防水才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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